院属各单位:
根据国机集团《关于印发<国机集团2015年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要点>的通知》(国机监〔2015〕158号)精神,围绕4166am手机app主要经营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,按照《4166am手机app效能监察实施办法》(院监〔2011〕39号),现就2015年度效能监察工作提出如下引导意见。
一、引导思想
紧紧围绕4166am手机app2015年度中心工作任务,充分发挥好效能监察工作的积极作用,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新成效,为新常态下4166am手机app的改革与发展,以及 “双百”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监察和纪律保障。
二、工作重点
1、院总部效能监察工作
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“四风”的要求,重点围绕关于厉行节约、公车配备、公务接待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,监督检查所属企业制度建设和实行情况,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、长效化。
结合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贯彻实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效能监察,重点对院属二级企业“三重一大”等企业重要制度建设及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规范用权行为,防止决策失误,防范决策风险。
2、院所属企业效能监察工作
各企业要针对基础管理工作开展效能监察,选好题立好项。重点关注物资采购、产品销售、营销服务、资金管理、应收账款、存货管理、废旧物资处置、安全生产等企业生产经常管理的重要事项,促进企业控制成本费用,优化业务流程、完善内控机制,改善管理效能,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效能监察工作,统筹安排、认真分析查找薄弱环节,把存在的问题查清、查透,提好监察建议,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,并将效能监察成果转化为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流程,促进企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化、精细化。
2、院属二级企业要按照“情况明、数字准、责任清、工作实、作风正”的要求做好效能监察项目的报备及总结工作,请于5月31日前将《4166am手机app2015年企业效能监察立项备案表》,提交至院监察审计部备案,并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,及时向院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。
(联系人:赵金英,电话:01064883945,传真:01064883949,邮箱:zhaojinying@caams.org.cn)
附件:4166am手机app2015年企业效能监察立项备案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