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属各单位纪委、纪检监察组织:
按照国机集团通知要求,现将国资委纪委《关于转发<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>的通知》(国资纪发[2014]7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,并提出以下要求:
一、各单位纪委委员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实质,联系工作实际,抓好文件精神贯彻落实。
二、要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意识,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实行中央八项规定,以及国机集团和院有关改进工作作风、厉行勤俭节约等规定,真正做到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、严于律己、率先垂范。
三、各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进行一次集中排查,对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,早提醒,早整改,防患于未然。
四、各单位要对照《通知》的规定和要求,完善工作措施,坚持从严执纪,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绝不允许姑息放纵,有关查处情况应及时上报院纪委。对匿情不报、压案不查的,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。
附件:关于转发《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》的通知
二○一四年五月十二日